做工程的碰到熟人熟客谈合作,千万不能只讲人情不不管规则!尤其在拟定或者签订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时,这三大件,你是否注意到了呢?如若分包合同要具备法律效力,所以先别管三姑六婆,因为这三大件缺一不可!那么到底啥是三大件呢?
三大件其实是指: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指需企业资产及企业人员满足一定条件下才具有核发资质的标准,此规定出现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中,通知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二大件中的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又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关于第三大件,若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即如果要劳务承包人自己包料和机械设备,一定要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承包方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采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否则就会出现名为劳务分包实为专业分包或者转包的无效合同的法律风险。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是保障合同双方权益和责任义务的有效凭证,需精细入微,切忌顾头不顾尾,想要合同生效并得到法律的保护,三大件缺一不可。广西金生水建材有限公司,专注建筑模板、建筑木方生产销售13 年,联系电话:15977731948 网址:http://www.gxjss168.com/